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本报价单(定义如下)应在其日期后三十(30)天自动到期

1. 定义

在本销售条款和条件中,以下词语应具有以下含义:

“买方”是指向卖方处购买产品的个人、公司或其他实体
“订单确认书”是指卖方的产品标准订单确认书。
“价格”是指本销售条款和条件所附报价单中所述的产品价格
“产品”是指卖方同意向买方提供的任何货物或服务
“采购订单”是指买方的产品标准采购订单
“报价单”是指由本销售条款和条件所附的由卖方制定的报价单
“卖方”是指宾科(新加坡)有限公司

2. 条款的应用

卖方同意仅根据以下条款和条件向买方提供产品。买方提出的任何附加条款或条件(无论是在采购订单中还是其他),如果与以下条款和条件不一致或不符合,尽管卖方已经开始履行和/或交付,仍会被明确拒收,并且不具任何效力,除非卖方书面同意。

3. 付款条款

产品付款应在卖方开具发票之日起三十(30)天内完成,除非买方和卖方另有书面约定。买方的信贷将在卖方收到买方的采购订单后建立,如果向买方提供除开放式信贷,则卖方可自行决定更改上述付款截止日期。如果任何发票未在上述期限内支付,卖方保留以下权利:(i)从到期日起, 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的利率对未偿付金额按日计息,直至买方全额付款,和/或(ii)暂停买方的信贷。付款方式详见发票。

4. 价格

在产品交付日期之前的任何时间,卖方可自行决定对价格进行变更,无需另行通知,除非卖方先前已向买方提供了报价单,且报价单保持有效。除非买方和卖方另有书面约定,否则价格为卖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昆山工厂的出厂价,不包括所有税款(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保险费、许可费、关税、运输费和所有其他费用;所有此类费用应由买方支付,并且针对此类费用买方应为卖方提供赔偿、辩护并使卖方免受其损害。除非买方在采购订单中明确提出书面要求,并由卖方在订单确认书中书面确认,否则装运的货物将不会被投保。所有价格只针对产品,不包括任何形式的所有权。

5. 取消或推迟

买方不得取消订单,也不得推迟交货,除非事先得到卖方的书面同意,并且在条款中对卖方产生的所有费用以及给卖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6. 交付;不可抗力

卖方将做出一切合理的努力来履行拟议的交付日期。但任何拟议的交付日期都无法得到保证。以下情况下,产品应被视为被买方接受:买方(i)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已接受,(ii)使用产品或允许他人使用,(iii)将产品付款汇给卖方,或(iv)未在买方接管产品后十(10)天内通知卖方拒收。买方不得撤销其接受,除非适用法律特别允许。在任何试图拒收或撤销接受的行为之后,若买方对任何部分或全部产品有使用行为,均属于对卖方的不法行为,并将构成买方对全部产品的接受。产品只能因违反以下第7款规定的保证而被拒收,并根据以下第8款的条款进行退货。卖方不应由于不可预见的情况或超出其控制范围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罢工、停工、暴乱、战争、火灾、天灾、恐怖袭击、事故、订单完成所需零部件的故障或损坏,分包商、供应商或卖方造成的延误,无法获得劳动力、材料或生产设施,或遵守任何认知的政府机构或其任何机构的任何法律、法规或命令(无论是否有效,且无论目前存在还是以后制定)而以任何方式对本订单下的任何延迟履约负责。

7.保证

对于从卖方的产品目录中订购的产品,卖方保证在发货时,产品应基本符合卖方接受订单时的现行产品目录中的描述。如果产品基于买方自己的图纸或规格,且每个适用的图纸和/或规格事先得到卖方的书面同意,卖方保证在发货时产品应基本符合这些图纸和规格。除了本节中明确包含的内容外,卖方对产品不做任何陈述或保证。

上述保证旨在取代任何及所有其他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被排除的明示或默示保证。在不限制上述规定的一般性的情况下,卖方不对任何产品的适销性或对任何特定用途的适用性作出保证。

8. 违反保证的产品的退回

如果卖方违反了本订单第7条规定的保证,卖方的唯一义务和买方的专属补救措施仅限于针对任何不符合该保证要求的产品进行价款退还。只有在以下情况下,卖方才有义务提供上述退款:(i) 卖方在退货前书面同意买方可以退回适用的产品,(ii) 产品退回给卖方,运输费用由买方预付,(iii) 买方遵守卖方的所有合理指示,以及(iv) 经卖方检查,产品在规定的额定值内及良好工程实践的条件下测试发现不符合上述保证。该保证不延伸至任何遭受任何误用、疏忽或事故的产品,也不延伸至任何材料或在卖方工厂以外的地点被改动或维修的产品。除非在交货日期后的九十(90)天内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否则任何关于违反上述保证的索赔都将被视为买方放弃。如果根据卖方的上述检查,发现产品不存在违反保证的情况,卖方将没有义务发放任何退款或部分退款。

紧固件:九十(90)天

PEMSERTER®设备

PEMSERTER® 2000®、4®和LT/4®:两(2)年保修期

PEMSERTER® 3000™:一(1)年保修期

PEMSERTER®模内车:一(1)年保修期

PEMSERTER® P3®、MICRO-MATE®和STICKSCREW®工具:一(1)年保修期

PEMSERTER®工具:九十(90)天

配件:九十(90)天

如果根据卖方的上述检查,发现产品不存在违反保证的情况,卖方将没有义务发放任何退款或部分退款。

9. 技术或其他援助

卖方不保证或同意提供任何售后支持。如果卖方自行决定提供任何售后支持,则卖方对所提供的任何信息或援助不做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10. 出口管制

如果产品将供买方出口,买方应(a)向卖方提供其指定货运代理的名称和地址,以及(b)在发票日期起三十(30)天内为购买的所有产品提供适当的出口文件,以便有资格获得对产品销售征收的商品和服务税(以下简称“GST”)的减免。买方必须在发票日期起三十(30)天内向卖方提供所有产品的以下出口文件(或相关当局要求的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新加坡税务局):

(i) 买方向当地货运代理交付产品的书面指示
(ii)保险文件;
(iii) 对于海运或空运出口,注明卖方作为出口商名称的内部提单/内部空运提单的副本,或装运单/附属出口证书;以及
(iv) 对于专有通道出口,如果IESGP(以前称为TDB许可证)不是以买方的名义而是以买方的货运代理/装卸代理人的名义:(a) 由买方的货运代理/装卸代理人签发的附属出口证书或装运单;或(b)综合IESGP许可证,如果该许可证的细节包括卖方的名称和卖方的装运细节,包括发票号码和发票金额。

如果买方未能遵守上述要求,(i)卖方应有权按照当地政府或监管机构不时征收的现行税率和任何适用的利息费用向买方开具该金额的消费税发票。并且 (ii) 买方应完全赔偿、维护卖方并使卖方免受任何及所有索赔、诉讼、损失、义务、责任、任何调查、谈判或辩护所附带的成本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罚款、罚金、利息和/或与买方违反本第10条规定有关的额外费用。

11. 所有权;损失风险

在买方根据本订单条款向卖方全额支付价款以及买方应向卖方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之前,产品的所有权仍属于卖方。只要产品的所有权属于卖方,买方就必须确保产品不受任何指控或妨害,并将产品明确标记为卖方的财产。如果买方不履行本订单项下的任何义务,或破产,或对其全部或任何资产指定了接管人、清算人或类似官员,则卖方有权重新占有产品,并为此目的进入买方占用的任何场所并收回产品。这种收回不应构成对卖方和买方之间任何合同的撤销或终止,除非卖方明确选择这么做。尽管产品的所有权仍可能属于卖方,但买方应承担产品在装运点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后产品损失或损坏的所有风险。

12. .赔偿

对于因(i)卖方遵守买方的任何设计、规格或指示,以及(ii)使用或销售根据本订单交付的产品而导致的因任何声称或实际的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死亡,或任何声称或实际侵犯任何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或任何其他工业产权的行为,买方应赔偿、维护卖方并使卖方免受其损害,但因卖方在设计或制造中疏忽而导致的除外。

13. 买方的后续订单

如果买方随后提交本订单所述产品的额外数量的订单(无论是口头还是书面)(以及无论此类额外订单的价格是相同还是不同),此类额外订单应受本销售条款和条件的约束。本销售条款和条件将适用于本订单所述产品的所有重新订购和额外订购。任何重新订购或追加订单中包含的任何条款或条件,如果与本销售条款和条件不一致或不符合,将不具备约束力,从而特此拒收。卖方保留以下权利:随时更改卖方的产品目录中所列的任何产品的设计和规格,无需通知买方。

14. 保密性

卖方提供的所有信息以及通过双方履行本订单所了解或观察到的有关卖方或其业务的所有信息均为保密信息,未经卖方事先书面同意,买方不得向任何他人披露任何此类信息,也不得将此类信息用于履行其在本订单下义务以外的任何目的。

15. 非弃权

卖方未能坚持履行本订单规定的任何条款和条件或在任何一个或多个场合行使本订单规定的任何权利,不应视为放弃这些条款、条件或权利,也不应视为放弃本订单规定的任何其他条款、条件或权利。

16. 修改

除非以书面形式并由卖方的授权职员签署,否则对本订单中任何条款的放弃、改动或修改均为无效。

17. 管辖法律

本销售条款和条件应受新加坡法律的管辖。买方和卖方在此同意位于新加坡的法院对与此相关的任何争议拥有专属管辖权和审判地点。

18. 独立承包商/无伙伴关系或合资企业

买方和卖方均为独立承包商。本订单中的任何内容均无意或应以任何方式解释为在买方和卖方之间创建或建立合作伙伴或合资企业的关系。买方或卖方的任何官员、雇员、代理人或其他代表均不得出于任何目的而成为或被视为本订单另一方的雇员、代理人或其他代表。

19. 责任限制

卖方对于因其履行任何订单而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索赔、损害赔偿、损失或责任的责任不应超过根据该订单销售产品的购买价格。在不限制上述规定的情况下,在任何情况下卖方均不对与该产品在任何时候被安装到任何底盘或组件有关的任何费用负责。此外,在任何情况下,卖方均不对买方或买方的附属机构、雇员、代表、客户或代理人的任何间接、特殊、附带或后果性损害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因使用或无法使用产品、产品并入另一产品或成为另一产品的组成部分、违反本订单或任何其他原因而造成的任何利润损失、声誉损失或劳动力成本,无论是基于保证、合同、侵权行为(包括严格责任)、任何其他责任理论、卖方可能就产品作出的陈述或卖方对本订单项的履行。本节中规定的限制内容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适用。

20. 完整协议

本销售条款和条件连同所附报价单列出了卖方和买方之间关于本订单所涵盖产品的完整协议,并取代双方之前就本订单所涵盖产品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或谅解。

21. 可撤销性

本销售条款和条件中的任何特定条款或部分条款的无效性或不可执行性不应影响其中的其他条款或部分,而且本销售条款和条件在所有方面均应被解释为省去了这些无效或不可执行的条款或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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